一、合同编号: ************0003
二、合同名称: 大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部分训练单位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CAZB******
四、项目名称: 大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部分训练单位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办公室)
地 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1号
联 系 方 式:0411-******
供应商(乙方): ******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东路47号1单元3层1号
联 系 方 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学校、业余体校训练队伍提供食堂、保洁等物业服务。
履约要求: 四、其他要求
1、物业服务管理需要的服务人员工资、加班费、政府法定劳动保险、服装、福利、交通费、餐费、管理费、税金等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要求本项目投入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均不得低于大连市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
2、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食堂供餐服务,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卫生标准,不得以次充好。
3、在制作食物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卫生标准,遵守《食品卫生法》,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如发生食物中毒,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中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向物业服务人员开出工资,如因拖欠工资而导致的服务质量下降甚至出现重大延误,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直至取消中标资格。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内所发生的用工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等涉及的责任和事故赔偿负全部责任。
4、中标人对履行合同期内所发生的用工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等所涉及的责任和事故赔偿负全部责任;
5、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括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项目,如报价中没有明确提出不包括在预算内的项目,将被视为在投标人的报价中已包含。
6、中标人拟投入服务人员经采购人确认后不得更换,除特殊情况,需经采购人同意,如发现擅自更换,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五、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最多续签两年。)
2、★进场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与甲方原物业公司做好交接后,最晚不得超过30个日历日(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合同签署、开始服务且甲方财政资金到账后,按月履行付款程序。
注: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履行付款程序”指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项下的服务经费为财政资金性质,按国家有关规定,财政资金的支付必须履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审批程序,待相关程序履行完毕,甲方方可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履约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1月22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赵玉民,吴凤,刘晓冬,杨程程,冯雯婷,王杰
九、验收意见: 无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