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64团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公示时间: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30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